9月26日,Ralph Lauren 拉夫劳伦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RL,以下简称“拉夫劳伦”)宣布在中国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再获里程碑式胜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进一步确认拉夫劳伦的“POLO”商标,依法构成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 “驰名商标”。这是拉夫劳伦在华开展品牌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行动中,最新取得的积极进展。
此案诉争商标与拉夫劳伦“POLO”商标高度近似,其由广州爱驰公司的一利益关联公司申请注册,随后转让至广州爱驰名下,现由广州爱驰的另一利益关联主体持有。
北京高院此次作出的终审判决,延续了2021 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 “Ralph Lauren” 商标进行“驰名商标”认定所体现出的对于拉夫劳伦旗下商标知名度的认可及保护倾向,进一步增强、巩固了拉夫劳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其品牌及知识产权的能力与基础。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就此案,即拉夫劳伦就广州爱驰公司旗下 “POLO POLO CLUB”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先行认定“POLO”商标依法构成“驰名商标”,判决拉夫劳伦胜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广州爱驰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院。
在终审判决中,北京高院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作认定,重申了“POLO”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之事实,并认定诉争商标的存在与使用可能将误导相关公众,减弱、淡化“POLO”商标的显著性,损害拉夫劳伦公司的利益。
拉夫劳伦公司表示,这一案件是拉夫劳伦多年来致力于保护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免受假冒产品误导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拉夫劳伦公司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作前述判决表示认可与感激,并为中国司法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方面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作出的一系列贡献深感鼓舞。
多年来,除了采取法律行动,拉夫劳伦还积极致力于对创新防伪工具及品牌建设进行大力投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2019年,拉夫劳伦针对其在全球销售的数千万件产品推出了数字产品 ID 技术(DPID),成为首家大规模应用产品防伪技术的大型零售品牌。这些举措不但能够帮助消费者验证所购产品的真伪,同时也强化了拉夫劳伦品牌的市场声誉与公信力。
拉夫劳伦公司长期致力于保护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确保中国消费者能够获得纯正和高品质的拉夫劳伦产品。公司表示:未来将继续通过一切必要的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品牌,保护公司版权、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关于 Ralph Lauren 公司
Ralph Lauren 拉夫劳伦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RL)是一个涵盖高端生活方式产品设计、营销及分销的国际领导品牌,旗下五类产品包括服装、鞋履及配饰、家居、香氛及餐饮。公司创立五十多年来,一直享誉国际,鲜明的形象随产品类型、旗下品牌及国际市场的扩展而广为人知。拉夫劳伦旨在通过真实和永恒的风格来激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司品牌包括Ralph Lauren、Ralph Lauren Collection、Ralph Lauren Purple Label、Polo Ralph Lauren、Double RL、Lauren Ralph Lauren、Polo Ralph Lauren Children、Chaps 等,构成了全球著名的消费品牌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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