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欧洲最高法院,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简称CJEU)的一项初步裁决显示,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Amazon)未能在销售时标注区分法国奢侈鞋履品牌 Christian Louboutin 官方和非官方卖家的标识,使买家无法区分商品来源,因而涉嫌侵犯 Christian Louboutin 的商标权。
Christian Louboutin 方面表示,亚马逊应对商标侵权负责。欧盟法院表示,本案将由比利时和卢森堡两个国家的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地方法院的任务是解释欧盟法院的判决意见,并督促亚马逊解决消费者广告主体混淆的问题。
2019年,Christian Louboutin 在比利时和卢森堡地方法院法院对亚马逊提起两项诉讼,称该公司在未经品牌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平台定期展示 Christian Louboutin 的红底鞋广告,而 Christian Louboutin 标志性的红色鞋底已在欧盟注册为商标。两起案件的涉案鞋款分别为:C-148/21和C-184/21。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 2017/1001第9(2)条,针对用于展示侵权商品的广告,在线市场的运营商或将承担责任。
法院指出,亚马逊运营着一种“混合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它充当着市场运营商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而广告的呈现可能会给亚马逊网站的用户一种印象,即是亚马逊(而不是第三方卖家)在销售商品、从中受益并对广告负责。对此,亚马逊暂未置评。
Christian Louboutin 方面的律师 Thierry Van Innis 表示,欧洲法院“在每个细节”上都遵循了品牌论点。他还表示,“亚马逊将改变他们的模式,并停止通过混淆自己和第三方的报价来误导公众。”
Van Innis 称,Christian Louboutin 目前并未寻求经济赔偿,“现阶段我们不是在谈论金钱。我们希望违规行为停止。”
在当日的一份声明中,Christian Louboutin 的发言人还表示,品牌提起这些诉讼是为了“让亚马逊明确第三方在其平台上销售假冒产品的责任”,也是为了“鼓励亚马逊在打击其平台上的假冒产品方面发挥更直接的作用”。
今年6月,欧洲法院的一名顾问曾发布意见,认为亚马逊“不能对其平台上因商业产品而侵犯商标持有人权利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对此,欧盟法院总检察长 Maciej Szpunar 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亚马逊等在线平台的运营商不使用(商标)”,因此不能直接承担侵权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亚马逊在共同责任的基础上必然免于侵权责任。
|消息来源:The Fashion Law、路透社、Business News
|图片来源:亚马逊官网、Christian Louboutin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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