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地产9亿元收购颐堤港二期15%股权,成第一大股东

王家琦 2024-06-12 21:33

6月7日收盘后,大型房地产开发商远洋集团(HK:03377)发布公告称,将转让北京颐堤港二期64.7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总代价40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人寿太古地产联合接手。其中,中国人寿出资约31亿元,太古地产出资约9亿元,二者分别获得颐堤港二期49.895%、14.895%股权。

颐堤港二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拟开发为旗舰级商业综合大厦,将包括一座购物商场、多座办公楼和一家酒店,目前仍在建设阶段,预计2025年至2026年完工。由远洋集团与太古地产共同开发,目前分别持有该扩建项目64.79%及35%的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人寿与太古地产将各持有49.895%的股权,此外,将台管理机构实体(由 将台乡政府全资拥有)持股0.21%的股权。

中国人寿持有远洋集团29.59%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太古地产于1972年在香港成立,2012年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旗下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商业、酒店、零售和住宅物业等。目前已经落成的内地购物中心包括北京三里屯太古里(全资)、北京颐堤港(持有50%权益)、广州太古汇(持有97%权益)、成都远洋太古里(全资)、上海兴业太古汇(持有50%权益)和上海前滩太古里(持有50%权益)。在中国内地正在发展的项目包括颐堤港二期、西安太古里、三亚太古里、上海前滩21号综合发展项目、上海洋泾综合发展项目。

颐堤港二期概念图

对于出售事项,远洋集团表示,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影响,集团面临重大流动性压力,难以通过惯常渠道取得融资。

截至2023年末,远洋集团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84.5亿元;借款总额约为961.4亿元,其中约697.5亿元须于一年内偿还、约110.3亿元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19.9亿元。

对于出售所得款项用途,公告称,预期将用于偿付有关优先级债务及必要的支付义务。预计远洋集团出售事项将录得未经审核亏损约17.63亿元。

集团表示,尽管出售事项产生一次性亏损,但可实时带来大量现金流入,有助于缓解远洋集团目前的流动资金困境。

公告中介绍了颐堤港二期的投资建设情况与资金困难。据公告显示,目标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30亿元,其中远洋集团(作为持股64.79%的股东)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出资约63亿元(相当于目标股权及目标债权的出资额)。因此,只要集团仍为目标公司的股东,鉴于颐堤港二期项目仅处于建设阶段,预期项目总投资额中的很大一部分资金仍将由集团出资。

目前,颐堤港二期的地库及上层建筑工程正在建造当中,短期内不会为远洋集团带来现金回报。与住宅物业项目不同,该项目是一个以办公为主的综合发展项目,预期将由目标公司持有作长期投资用途,未来现金流入将主要来自物业的未来租金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远洋集团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拥有颐堤港二期的优先报价权,可继续参与该项目的开发与运营。集团可于与买方协定的出售事项交割后某个时点,按固定代价或所协定代价厘定基准,回购当时由买方持有之目标股权及目标债权,从而使远洋有机会于其财务状况改善时,重新参与颐堤港二期项目。

公告披露,转让给太古地产的股权,可在本次交易满2年或3年时行使优先报价权;转让给中国人寿的股权,则将远洋集团的优先报价权延长至2037年9月30日。在大股东等支持下,本次转让相当于远洋集团以持有的颐堤港二期为“抵押”,获取了一笔40亿元的长期融资。

远洋集团表示,颐堤港二期为大有前景的发展项目,本次交易可带来大量现金流入并解除出资义务,公司未来也可重新参与颐堤港二期项目。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 消息来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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